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往来单位、教职员工:
财务处年终对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内部汇总、归集业务量非常大,必须于规定时间前上报财政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经报学校同意,财务处决定对教职工个人借款进行清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的各项付款项目尚未在财务处办理结算的,请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尽快到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2015年度经济业务,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结帐且金额较大的,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为了较准确统计2015年费用开支情况及安排资金用款额度,请及时办理结账,否则,2016年不予办理结算。
3、凡在学校有借款的教职工,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到财务处核对并结算,凡不按规定结清欠款的教职工,又无正当理由的,将从其个人工资和福利待遇中扣还。
4、为加大借款清理力度,凡是跨年度借支本次若不及时结算,12月份起一律从个人收入中全额扣还。
望校内各单位、二级学院、各往来单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
计划财务处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