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鄂职院发[2020]21号),为做好教职工教科研成果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等级考核工作,12月16日起,学校进行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成果类:包括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成果转化类:包括转化成果的名称、转化的类型、转化后到学校财务账的金额等。
(三)学术讲座类: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四)调研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的名称、采用单位等。
(五)案例类:包括案例的名称、采用单位等。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6日-19日为集中申报时间。各单位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6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电子统计表格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单 位 |
12月16日上午 |
职能处室、基建办公室、附属惠济医院 |
12月16日下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国际教育中心)、体育部、图书馆、职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电大) |
12月17日上午 |
教育与艺术学院(孝感师范学校)、财经学院 |
12月17日下午 |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
12月18日上午 |
护理学院、医学基础部 |
12月18日下午 |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
12月19日上午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建筑技术学院 |
12月19日下午 |
医学分院、信息化中心、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等 |
联系人:肖应勇 QQ:563917589。联系电话:2867885(68623)。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科研成果一律录入学校“科研信息管理平台”,各单位初审,学校终审。
(二)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一般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一本原件存档,另提交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的复印件。
(三)所有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科研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四)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集中统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科 研 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