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在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立项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及以上:

1.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2.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l+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3.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4.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或有团队成员为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先进工作者等;

5.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 教学成果丰硕, 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6.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 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7.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 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8.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二、涉及领域和覆盖专业

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紧缺领域,服务基础性、支柱性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领域,提出养老育幼、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高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等28个具体领域方向。对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遴选领域涉及专业495个。

创新团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申报专业。如申报专业仅为原专业更名、拆分或归属调整的,则对申报专业的要求等同原专业;如申报专业为多个专业合并的,则其中一个专业符合申报条件即视同申报专业符合条件;如申报专业为新设专业的,则申报条件中对专业的要求可参考申报专业的同一专业类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2021】2号)(附件2)执行。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院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3),院部进行审核推荐,并于4月15日12:00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文德楼506室)。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个团队申报,并登录“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3.材料填报。推荐团队登录“管理系统”查看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要求,准备具体的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并报学校审核无误后,在申报系统上传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同时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4月17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文德楼506室)。

联系人:吴思,联系电话:0712-286090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