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鄂职院党发〔2024〕24号),为做好教职工年终科研积分的核算工作,11月26日起,学校进行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成果类:包括已发表论文(含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含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各级技术(工艺)标准等。
(二)成果转化类:包括转化成果的名称、转化的类型、转化后到学校财务账的金额等。
(三)学术讲座类: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四)咨询、调研报告类:包括咨询、调研报告的名称、采用单位等。
(五)教科研案例类:包括案例的名称、采用单位等。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6-20日为集中申报时间。各单位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9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单 位 |
12月16日上午 |
教育与艺术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 |
12月16日下午 |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
12月17日上午 |
护理学院、医学基础部、卫生技术学院 |
12月17日下午 |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12月18日上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体育部 |
12月19日上午 |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图书档案馆、信息化中心、附属惠济医院、教师发展中心 |
12月19日下午 |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会、团委 |
联系人:胡逸晨、薛帅 QQ:12981392、1718428343 联系电话:0712-2867979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科研成果一律录入学校“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综合管理平台”,各单位初审,学校终审。
(二)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一本原件存档,另提交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的复印件。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鄂职院发〔2022〕18号),请填报了科研成果的教职工同时提交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所有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纳入申报认定的各项科研成果单位必须署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科研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四)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集中统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