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指导成果获得人按照《关于印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26〕15号)中附件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报2026年度标志性成果。
2026年度标志性成果在智慧校园上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成果,按照《关于印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24〕24号)中的规定申报,并在项目名称中注明“补报2025年”)
申报人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
申报人所属部门需严格核对成果原件和申报信息,确保成果真实、信息准确、资料规范,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
初核单位需严格审核申报信息,形成初步意见,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2日。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2285187
附件:关于标志性成果线上申报的操作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26年7月2日